甲方拒絕辦理工程簽證,乙方應如何應對?
工程簽證指的是建設工程的甲乙雙方或雙方代表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以及在工程竣工結算完畢前對工程量、工程款、各類費用開支、工...
了解更多2020年7月,剛剛贏得大選的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接受公開采訪,炮轟目前的股東資本主義——追求股東利益更大化。他說“企業不僅對股東有責任,同時也需要對工人、對社區與對負責”,企業需要從股東的企業變成各個利益相關者的企業。這在第一眼看上去是很有吸引力的,也的確在西方社會擁有數量不少的擁躉,當然也遭到了很多關于企業目標...
2021.01.192020年7月,剛剛贏得大選的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接受公開采訪,炮轟目前的股東資本主義——追求股東利益更大化。他說“企業不僅對股東有責任,同時也需要對工人、對社區與對負責”,企業需要從股東的企業變成各個利益相關者的企業。這在第一眼看上去是很有吸引力的,也的確在西方社會擁有數量不少的擁躉,當然也遭到了很多關于企業目標以及企業充當政府角色(既不專業也缺乏激勵)方面的反對,來自于凱恩斯學者曼昆以及芝加哥學派等人。
筆者無意在這方面做更多的討論,這已經大大超出了本文的范圍。但是類似的,可能有的讀者(以及上述法律草案展示出來的傾向)會有疑問:調度原則為什么要基于經濟原則,并且是原則?可再生能源優先難道不對嗎?可再生能源發展難道不重要嗎?通過調度原則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工具,為啥不可以?非經濟調度會產生哪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呢?
我國的調度范式,是粗尺度的一種方便性原則(這么安排——“省事”),導致了諸多的經濟損失,也就是系統資源的浪費。我們傾向于證明:想象中的非經濟調度調度原則即使是明確的(相比目前的模糊標準),也會產生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特別是涉及消費者福利與責任方面。
這是我國電力體制改革能否進一步深化的“命門”。
推行“經濟調度”的動機
美國是觀察各種電力市場設計與問題的好窗口。因為它有50個州,7個聯系日益緊密的自由競爭市場,而中部與南部還有很多仍舊廠網一體的管制電力系統。但是,無論是市場體系,還是成本為基礎的管制體系,其調度準則——不同機組的市場份額決定機制,無疑都是采用“經濟調度原則”。也就是不斷趨近“讓此時此地此景下成本更低更低的電源來滿足相應電力需求”的目標。
歷史上,關于為何采用這一標準也曾出現過各種討論。比如,這種標準下,天然氣單循環(能源效率較低)往往比能源效率更高的聯合循環更受投資歡迎。這是否意味著曾長期稀缺的天然氣(時過境遷,現在天然氣過剩了)被浪費?
在管制體系下,這一排序是通過調度對不同機組的邊際成本與物理約束的信息掌握實現的。在市場體系下,經濟調度是通過分散式的報價,基于報價排序(merit-order)實現的;但是無論如何,這是個便宜還是貴的單一標準經濟問題。
我國歷史上的“類經濟調度”實踐
歷史上,我國也出現過非自由量裁型、而比較明確的調度標準。比如以煤耗量最小,或者燃料費用更低為標準。由于燃料成本往往是邊際成本的絕大部分,甚至是全部。那么這種原則,就是“類經濟調度”。
在上世紀90年代之后,我們也短暫地出現過考慮上網電價的發電計劃安排,使得購電費用最小。但是,在省級標桿電價出現后,所有電廠變成一個價,那么這種方案也就無效了。電網買哪個電廠的電,都幾乎沒有區別。后來的一系列變化表明:省級標桿電價這種完全隔絕了電廠風險,而使得經濟調度完全不可行的定價體系,帶來了一系列的系統運行與投資過度激勵等嚴重后果。
節能低碳屬于非經濟調度原則
這種說法,其實在我國很多年前就出現了,只不過沒有大范圍推行。2007年,國務院發文,推行節能發電調度辦法。其機組的排序原則如下:
無調節能力的風能、太陽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
有調節能力的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和滿足環保要求的垃圾發電機組;
核能發電機組;
按“以熱定電”方式運行的燃煤熱電聯產機組,余熱、余氣、余壓、煤矸石、洗中煤、煤層氣等資源綜合利用發電機組;
天然氣、煤氣化發電機組;
其他燃煤發電機組,包括未帶熱負荷的熱電聯產機組;
燃油發電機組。
這一原則與經濟調度并不一致,特別是涉及燃煤與燃氣機組的問題上。在我國天然氣價格還明顯高于煤炭的情況下,相當于給燃煤機組加了一個足夠高的固定碳稅。
后來,這一原則經過少數試點,不知道因為何種原因,不了了之。
非經濟調度原則意想不到的后果
由于是非經濟調度原則,它的參照系是機組一旦建成之后就幾乎無法改變的物理量。在實際中大部分時候是一成不變的排序結果。所以在市場中,它不存在對市場主體的經濟激勵——不斷降低運行成本,從而獲得更大市場份額。根據這種標準,天然氣機組發電將永遠比煤電優先。這一排序將與能源市場的動態毫無關系,即使天然氣價格上升到如何夸張的程度。這無疑是對天然氣發電——本來只工作在峰荷——的過度激勵,損害消費者福利,造成天然氣浪費與安全問題。
從投資視角,這一原則也完全不對應系統成本最小化的原則。天然氣發電機組將永遠比煤電優先,更像是基荷發電。這種平均成本的高昂消化傳導,在管制體系中意味著消費者負擔的增加。在市場體系下不得而知,因為市場體系往往各個電源是“統一市場”的,這種情況下,市場如何定價都成為了一個問題。
我們生活在一個經濟原則的世界中。相比非經濟標準的不可比較,比如到底污染物排放減少10%相當于技術先進幾年,還是相當于幾克煤耗的價值,經濟原則是可以比較的(錢是沒有差別的)。追求經濟原則,這也是長期消費者的福利。
當然,不僅僅是經濟目標是重要的,安全、環保也是重要的。但是解決他們的“合理”方式,通常是通過額外政策(稅、費、補貼)去改變經濟要素,通過經濟競爭力發揮影響,而不是去割裂本該統一的市場,比如電力市場。市場的基本功能是提供反映供需的價格信號,它不具有解決環境問題的功能。
長距離割裂市場外送的可再生電力不再“可再生”
這句話可能有些拗口。但是它需要說明的是:這種長距離割裂市場的外送,存在著可觀的輸電成本,其邊際成本不再為零,因此已經不具有邊際成本為零的可再生能源的基本特征。在經濟調度體系中,將不再也不應該擁有事實上的優先地位。
那么,根據電力來源劃成分,優先調度這類“偽可再生”,客觀上是拉動了西部地區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啊,為什么不可以呢?
除了我們以前多次提及的評價標準不能跟零比,而是需要問“同樣的投資在其他地區是否收益更大”之外,這樣的優先安排,跟市場的核心行為引導信號——價格將變得毫無關聯。價格體系可能不再平衡——比如山東現貨試點市場展示的那樣。
更為嚴重的是:這將潛在地扭曲市場價格信號促進市場平衡的功能,甚至可能在部分時刻危及系統的平衡能力與安全。比如在夜晚負荷極低的情況下,本地電價甚至已經降為接近零,以更大程度的將高邊際成本機組排除在外。
本地其他低成本機組已經無法降低,這個時候如果外來電還呼呼地以其模糊“出身身份”理由猛灌,那么系統的平衡將是極其困難的。
調度原則為何不能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工具?
大幅度地提升可再生能源,特別是風電與光伏的發展規模與節奏無疑是實現氣候目標所必須的。但是,好的目標并不意味著可以不擇手段。對于已經建設的可再生能源,不管是受補貼激勵也好,還是個人興趣也好,其投資成本已經沉沒,其在經濟調度原則下也會優先,這自然不需要反復加碼的“照顧”。再次強調它優先,就有點口惠而實不至的意思了。這本來就是風電與光伏應得的,不屬于額外的照顧。
但是,節能低碳調度準則之下,有很多經濟性不好的就要搭“便車”了。所謂優先次序之外安排(outof-merit-order)的情況會越來越多。比如我們反復提到的給上網的電力(已經無法區分是煤電還是可再生)“劃成分”的問題。這種割裂市場的做法,往往也會導致很多意想不到的后果。
典型地,在我國這種情況下,就是大量的可再生能源電源布局在了完全缺乏有效需求(意味著價值很低)的西部地區,這屬于一種產業與容量布局上的扭曲,潛在地埋下了虧損與利用率不足的風險——根本沒有省份要。
通過波動性的電源與煤電打捆,僵直地送到東部,充當基荷,就更加實現不了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初衷了。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手段(means),其目的初心是氣候減排。
一度這樣的網電,按照40%可再生+60%煤電,體現在政府的“一體化”文件征求意見中,其潛在的碳含量可能仍舊在600gCO?/kWh之上。考慮到電力輸送的損耗(5%左右),東部為了安全要求(比如N-1)安排的備用,東部機組深調帶來的效率下降——超臨界機組降到50%出力就是亞臨界的效率了,這種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式是否真正能夠帶來減排都需要打個問號。需要更高分辨率的模擬仿真與考慮各種因素來詳細回答。
加裝儲能:調度“攤派”的荒唐
如之前文章反復提及的,我國缺乏經濟調度,調度實際執行的是方便性原則(convenienceprinciple),追求各個機組的穩定出力與可控。除此之外,泛濫的層層攤派思維,不管如何實現,就管實現與否的操作也比比皆是。
一個假想的例子。如果有12個電源,它們每一個都可以滿足2小時的需求,但是都無法滿足任意超過某特定2小時的需求,那么他們聯合起來,完全可以充足地(加上系統備用)滿足系統1天24小時的需求。
按照現在的“攤派”思維,這些電源都因為不可控(所謂波動性),也就是無法受調度指揮,需要加裝儲能。這完全是電網“平滑系統出力”角色發揮遠不夠充分的問題。
追求電力輸出的穩定對于企業視角可能是有意義的,因為它可以捕捉更多的發電收益機會,但是“輸出穩定”對于整個系統是沒有明確價值的,因為需求就是不穩定的,而電網的基本角色就是平滑各個特性不同的機組出力以及需求。
根本原因:調度的“方便性原則”
在我國,調度仍舊不是電力系統與市場的平等參與者,而是整個系統的指揮官。
行政文件一句話——70%以內調節屬于基礎調峰免費,就相當于電源(比如華能集團)給電網一年輸送幾百億的“熱備用資源”價值。
調度事實上擁有超越上帝的地位。上帝無所不知,因為“上帝看著你呢”;上帝無所不能稍有爭議,因為有人說“上帝能否造一塊連他自己都舉不起來的石頭”來挑戰這種無所不能;上帝無所不對的爭議就更大的,因為人們行動的正當性通常來自于“上帝的旨意”,如果上帝無所不對,倫理上說“上帝做了某件事是對的”就變成了一句毫無意義的陳述。
調度無所不知,相比上帝,這倒正常。不正常的是:它對于系統的運行狀態數據實時掌握,卻對普通發電企業與公眾保密。
調度無所不能,這有點過分。它可以在年內尺度任意決定機組的出力,而不需要付出任何購買(備用)成本,并且調度成何種結果就按何種結果結算。
調度無所不對,這就太糟糕了。超越了上帝的角色,完全不是一個平等的市場專業化參與者——購買平衡資源、運營實時市場。這在短期充滿著巨大的道德風險,長期不利于平衡系統專業化能力的提升,以及在調度與發電者間一個明確有限權責清晰的協調界面的形成,而永遠是一種一方對另一方面的全面依賴或者控制。
最為要命的是:我國的調度結構上還是個類似于行政的科層體系。擁有更高量裁權的調度中心,完全不負責系統平衡,而是一個計劃制定機構。
其計劃制定的價值觀是什么,跟價格體系是否相關,也完全不清楚。但是各個省必須服從這種設定。這種依賴于調度自覺性而完全無法監管放任自流的無價值觀體系,是我國電力體制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命門”。
“綠色融資”也在割裂市場,為何可以?
讀者可能會產生疑問:那我們現在各國的綠色刺激計劃,也是在割裂統一的市場啊。只要是綠色融資,或者綠色債券,就可以獲得銀行、特別是一些政策性銀行的利率優惠貸款,甚至是贈款。這不就割裂了統一的金融市場了嗎?
答案無疑是肯定的。必須指出,現實世界存在著諸多的既有扭曲,各種市場現狀是高度割裂的。融資利率更低的歐盟接近于零,而政局不穩的非洲可能高達30%以上。但是,這并不能否認追求“統一市場”的正當性。
這種“吃小灶”的行為,肯定要推高其他融資需求方的成本。但是,不同的是,一方面,金融市場是直接處理“錢”的事情,其扭曲可能比其他實物市場(具有下游傳導效應)要小;另一方面,這些減排項目相比我們要實現的目標,還處于嚴重不足,而不是泡沫化的另外一個極端。因此,這種優惠作為“次優選擇”,即使不是成本有效(更低)的,也很可能是效益(減排收益)大于成本的。這與我國推行的僵直外送可能減排都做不到不同。
總結
調度原則應該是個經濟原則的動機,在于消費者福利以及提供激勵相容經濟激勵。環境目標需要額外的政策手段,而不是摧毀明確的經濟標準,而代之以模糊的其他不可比較的標準。特別是,不能給公眾消費者輕易加上道德責任——“2060碳中和太重要了,難道你就不能買個單?”
應用一些非經濟原則,比如節能低碳調度,意味著用調度工具實現非經濟目標,這潛在地將扭曲很多領域的行為,特別是不同能源品種的競爭力。
在我國“講個相關不相關的理由,給優待;講個缺點,踏上一萬只腳”的只講性質、不講程度的思維方式依然泛濫。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尤其對非經濟調度原則說“不”。提高系統運行透明度,盡快取締調度中心,是解套若干改革難題的第一步。
十四五期間,電力系統運行的透明度是整個行業發展的公共品。我們期待對系統到底是如何運行保持系統平衡的更高水位的公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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